读了二十来年的书了,对书的那一份丝丝缕缕,难舍难分的情结,让我常常心生眷恋,难以忘怀。
回想起来,真正喜欢读书,是从儿时读小人书开始。那时刚上小学识了几个字,就急不可待的去看那种小本的画册,一幅幅生动、逼真的白描图画和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吸引着我非得一口气看完不可。遇到不认识的字就缠着哥哥问,有时自个儿结合图文去猜。因为读书常常忘了干活、忘了吃饭。我对书的痴迷令目不识丁的爸妈很诧异——这娃咋那么爱看书?我是属于那种想读书但没钱买书的穷孩子,自己买书毕竟有限,只好交换着看,或者去借。那时我就有一个最大愿望:我长大有钱了,一定买一房子的小人书,供我天天看。
随着年龄的增长,视野的开阔,才知道世界很大,也很奇妙,而这一切是从书本上得知的,于是愈加爱书,爱保护书了。这种爱书的习惯至今未变——无论是自购或者借阅,总要用牛皮纸或报纸包个皮子再看,以防弄脏或者破损。每遇到书店或者书摊,总忍不住要进去看看,出来时手里总是空不了。
和酒鬼们嗜好喝酒一样,我独爱读书。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我倒没读出钱财来,却自得其乐。大学期间,同学们忙着谈情说爱,我却把自己泡在图书馆里,尽情徜徉在知识的海洋里。那份惬意和沉醉,外人是无法体验的。
参加工作以后,仍与书本打交道,尽管可支取的时光不多了,但对书的痴爱丝毫未减,晚上及节假休息日便是我读书的主要时段。也由此多年来竟养成了一种习惯:晚上临睡前不看会书就睡不着,枕边总会摞几本散文集或者杂志,翻着翻着就进入了梦乡,半夜醒来还是那个斜躺的姿势,灯还亮着……这一习惯带来的另一恶果是视力急剧下降,三年换了五次眼镜,度数超过了一千。即便是探亲访友被留宿,晚上也要嘱咐主人给我找本杂志,放在枕边。
一场意外的变故打破了我读书的恬静与安逸。为了生计,不得不四处奔波,但读书仍伴随着我,时刻激励着我。此时的我正如路遥笔下的孙少平一般,每天拖着满身的疲惫回到住处,一旦看到床边那一摞书,疲倦一扫而光,精神焕发,开始沉醉于读书的乐趣中去了。
随着时代的变迁,兴趣的转移,所读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变化。从中外名著、教学论、乐理知识,到各类中长篇小说;余秋雨、贾平凹们忙着写,我忙着读;于丹、易中天忙着讲,我忙着听,总不舍得遗落下哪个。枕边常备的《读者》《小说月报》让我时时牵挂着:迟子建又有啥新作了。
二十多年来,读书一直陪伴着我,给我无限乐趣,在遇到人生不如意时,别人是借酒消愁,而我却是“躲进小楼成一统”。在我气馁、颓废时,他给我力量,催我奋进。我的人生也因此有了内涵和深度。
读书,真好!无悔读书。